第四十二章-《无证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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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闻故作思考,过了片刻,道:“我想可能是凶手先从背后把人打昏,然后再勒死,等到被害人意识醒来时,也已处于濒死阶段,无力反抗了。”

    “但凶手怎能每次都确保成功把人打昏呢?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同,抗击打能力也不同,有些人也许被木棒随便敲下头,直接就昏倒了,但也有些人即便遭受重击,也不会昏倒。并且尸检结果是,所有死者的颅骨都未遭受过撞击。”

    骆闻心里思索着,他感觉今天严良的来意似乎不太寻常,他虽嘴上说对案子并不关心,可他今天亲自到店里问及了朱慧如的事,恐怕……他真的已经介入调查了。

    怎么样做到勒死一个人而对方不反抗,这个问题对于骆闻这位经验丰富的法医而言,简直易如反掌,他闭着眼睛就能举出几种方法。如果他连对他来说本该很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出,是否会引起严良的怀疑?

    他权衡了一下,怎么杀死那几个人的,这不是他设计这些命案的核心,告诉严良也无妨,如果说不知道,那么就明显和他自身能力严重不符了,尤其是在严良这位绝顶聪明的人面前,恐怕这样低级的隐瞒只会适得其反。

    于是骆闻便道:“我记得有几个这样的案例,我们宁市下面的一个县曾经出过的一个连环命案,当时负责办案的是现在省厅的高副厅长,那次情形也是相似,被害人几乎没有反抗就被人杀死了,不过不是勒死,是刺死,但大同小异。凶手用了高压电棒。凶手先用高压电棒直接将被害人电昏,随后勒死的话,即便被害人会醒来,那时也已经濒临死亡,无力反抗了。”

    “原来有这样的方法。”严良吸了口气,“这点从尸检中能查证吗?”

    骆闻道:“高压电棒的电流荷载会短时间内剧烈刺激人的神经中枢,使人昏迷。但电流荷载是不会停留在体内的,事后无法通过验尸判断。但使用这个方法,肯定会在死者的皮肤上留下一点灼烧的痕迹,这个专业术语叫电击伤。不过电击伤和大部分的皮肤挫伤很像,如果没认识到这点,就会忽略过去。”

    严良连连点头,又道:“可是还有一个地方很奇怪,如果凶手真用你说的这种方法,先把人电昏,再勒死。那么他为什么要勒死人,而不是直接用刀把人刺死呢?”

    骆闻心中微微一愣,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能告诉严良,否则以他的推理能力,恐怕会发现更多的细节。他笑了下,道:“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似乎很多谋杀案中,凶手杀人用的都不是特定的方法,有些人用刀,有些人用绳子,有些人用毒药,还有人直接用枪。我想也许凶手怕见血,所以觉得用绳子勒死人干净点吧。”

    严良突然笑出声:“敢杀这么多人的凶手,我想他一定不怕见到血。”

    骆闻只好道:“也许怕见血是心理洁癖。”

    “是吗?”严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随后,他并没有继续聊案子了,而是边吃着刚送上来的面条,边聊着以往的趣事。

    吃完面后,两人来到外边,沿路走了一段,分手告别。

    两人转过身时,各自都微微皱起了眉,只不过他们都看不到对方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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