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除魔令-《白衣小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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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眼前局势比人强,还是先认怂再说:“师叔,都是我自己摔的。”
一把掐在法明的伤痕上,圆慈微笑道:“啧啧,师侄伤的如此之深,怕是活不过几日了,若是有遗言,不妨留下来,待你头七过后,我自会转达给小相国寺众人。”
“不不必了,”法明露出一个极为勉强的笑容,“师叔只需给我上个伤药,我我可以自己回小相国寺。”
“这样啊,”圆慈思考了一下,“既然师侄有意,那师叔我也不好强留,我叫慧明来给你上个药吧。”
啊啊啊
阵阵惨叫响彻法眼寺,吓得周遭狼蛇虎豹都退避三舍,不敢靠近这寺庙,唯恐成为砧板上的一道小菜。
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法明感觉自己身体被掏空,好在伤药已经敷贴完毕,至少命是保住了,至于受伤的手臂只能回去请师伯帮忙了。
勉力支撑着身子站起来,法明将有些褶皱的度牒交给圆慈,同时一并交付的还有一张黄色榜单。做完这一切,便要起身告辞。
“师侄真的不需要我送一送吗?”
看到圆慈蠢蠢欲动的掌锋,法明满脸惊恐,带着哭腔道:“师叔留步,师叔留步,小侄哪敢劳烦师叔大驾啊。”
说完,法明便以一种极其诡异的姿势一瘸一拐地离了法眼寺而去。
望着法明远去的身影,圆慈用长辈式的口吻责怪道:“我这师侄什么都好,就是为人太犟。”
突然圆慈想起了什么事情,追着法明的影子大喊:“对了师侄,你打碎的石板一共作价500两白银,三日之后送到法眼寺,不然师叔会上门去拜会哦”
听到这话,旁边的慧明、慧空二人连带着远处的法明都是一抖,这简直是敲诈啊。
解决完这件小事之后,圆慈颇为爱惜地打开度牒,这度牒乃是轩黄纸所印,外面还有金丝描线,单看材质都颇为不凡,里面的内容更是骇人听闻。
“武朝十三年,擢法眼寺住持圆慈为方丈,统陈留县诸寺。”
一般小寺庙里的和尚都不能用方丈这个头衔,因为在武朝方丈既是一种地位,也是一种权利。只有你的寺庙里有了方丈才会被武林所承认,才会有人来投奔,同时方丈二字也昭示着你寺中有高手。
更为便利的是,方丈可以统摄一方同道。
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上别的寺庙指手画脚,但如果别人求到你头上,你便可光明正大收取香火费,价钱由你自己定,如果对方不给,自会有大小相国寺给你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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