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马球一-《南北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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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球,是骑在马上,持棍打球,又称击鞠。三国曹植《名都篇》中有“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之句,据此可知很可能在东汉末年中原大地就以经有了马球。
又据闻马球起源于波斯,经西域传入中原,兴起于太宗文皇帝之时。
据《封氏闻见记*打球篇》载:“太宗常遇安福门,谓侍臣曰:‘闻西蕃人好为打球,比亦今习。’”
要拥有一支精锐骑兵,除了要有好马外还需要一支善于骑术掌握马上砍杀技术的的士兵,而马球运动就是训练骑兵骑术和马上砍杀技术的最好手段。唐代马球之所以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军事训练。
马球运动除了是一种军事训练的手段外,还是一种很好的娱乐运动。
马球比赛本身就有一种撼人心弦的魅力。比赛场上,“珠球忽掷,月杖争击,并驱分镀,交臂迭迹”,“侧身转臂著马腹,霹雳应手神珠驰”。“坚圆净滑一星球,月杖争敲未拟休。无滞碍时从拨弄,有遮拦处头勾留。”最终还出现“百马撵蹄近相映,欢声四合壮士呼”的壮观场面。
因此,无论是参加打球,还是观看比赛,马球运动都令人精神振奋。其紧张、刺激、惊验、壮观的场面令大唐上至皇帝下至豪门贵族平民百姓皆热衷于此运动。
李煜来到这个时代自然也不能免俗,前世只能从少量的史料及唐代诗人的诗句中大概了解了一番唐代马球运动的情况。
几岁时宫中观人打马球,球场上的惊险刺激冲击着李煜兴奋的神筋,一度跃跃欲试要上场,奈何身体太小只能望而兴叹。
八岁时在李煜软磨硬泡下李治派人给他找了一匹刚刚断奶的马驹,李煜在还没有开府时便常常骑着这匹马驹练习马术。几年过去了,曾经的马驹早以长成高头大马待在燕王府的马厩里,李煜的马术也可以用炉火纯青来形容了。
十岁的李煜以经骑不了曾经的那匹马驹了,幸好崔玄的塞北之行带回来一批突厥马。突厥马是蒙古马的前身,个头并不高大,其貌不扬,并不得大唐权贵所喜。不论唐军骑兵所装备的战马还是长安权贵所骑的马匹大多来自河西陇右所产具有波斯马和西域马(既汗血马)血统身材高大神骏的混血马。
李煜从这批突厥马中选了一匹全身漆黑如墨身材较矮耐力速度俱佳的马做为自己新的坐骑,取名为黑风,别看它个子小,跑起来如一阵风。
今日,李煜是第一次骑着黑风打马球,李敬真、李思顺等人在来时就带来了自己心爱的坐骑,都是清一色身材较矮的突厥马。大家都属于未成年人,年龄最大者也不过16岁,让他们去骑那高头大马实在有心无力。
长安城中除了宫庭球场外,有些达官显贵在自己的住宅附近也修有球场,权势大者就在自己家中就筑有马球场,李煜就属于后者。
李煜在王府后院建设的马球场足120米长,50米宽,足以和宫庭球场媲美,但比不上军中球场。
球场上李煜等人以经换好了马球服,一群少郞少女们加上李煜一共二十人,除掉薛雅宁和魏菁这两小姑娘不能参赛外还有十八人。按人数分为两队,每队九人,李煜与戴念萱、萧瑾萱、李敬真、李思顺、张涚、萧守道、戴良绍、程伯献为一队身穿黑色马球服。李业嗣、李业诩、魏膺、程务忠、段怀简、杨诗鸿、薛楚玉、唐践贞、杨诗雁为一队穿蓝色马球服。李煜这一队以年长的程伯献为队长,另一队以机智的李业嗣为队长,双方正在商讨本场马球比赛的规则。
众人的侍女和仆从则在马球场边上随时为各家郞君小娘子呐喊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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